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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示警!勿踩酒驾“高压线” | 平安贵州冬季行动

黔南交警
2024-08-26


深夜,交警早收工了?

交警不会查酒驾?

事实告诉您:

别再抱有任何侥幸心理!

以身试法必被查获! 

雨夜酒驾遇交警

糊涂司机竟将错误归咎于“宿命”



12月1日晚,长顺县公安交通管理局在辖区范围开展统一夜查行动。当天21时许,在城区林业局路段查缉卡点,民警在对一辆黑色轿车进行例行检查时,车内散发出浓郁的酒味,执勤民警立即将驾驶员胡某请下车。经呼气式酒精检测,胡某的结果为91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

“这也就是宿命!酒驾会影响我的家庭我的小娃,我自己侥幸的东西太多啦,这次已经是到了节点。”面对民警,神态微醺的胡某仿佛找到了宣泄的缺口,不仅当即承认了酒后驾车的违法行为,还不停地对着民警说起自己生活中的诸多烦恼和不顺,并再三感谢民警及时制止了自己的危险驾驶行为。

据悉,胡某曾经是一位砂场老板,后因经营不善砂场倒闭,为了偿还外债,年过五旬的他只能到广顺镇的一家砂场为别人打工。当天晚饭时,心情郁结的胡某独自在城区家中借酒浇愁。晚饭结束后,虽然知道酒后不能开车,但胡某想着晚上自己要值班,加上答应帮自己代驾的朋友离着也不远,就抱着侥幸心理开车上路了,没想到才走到半路就遇上了夜查的交警。

执法现场,民警针对胡某的危险驾驶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暖心劝慰安抚,鼓励他要振作精神勇敢面对生活。随后,民警将胡某带至长顺县医院进行血样抽取。目前,长顺警方已依法对胡某危险驾驶罪刑事立案,一旦其血样司法鉴定结果达到80mg/100ml,除被吊销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外,胡某还将面临刑事处罚。


屡教不改!

“惯犯”酒司机3年3次酒驾被查



12月1日晚,荔波公安交警在辖区建设西路开展平安贵州冬季行动首次集中清查宣防统一行动,严查酒后驾驶、飙车炸街等严重违法行为,净化道路交通秩序、化解交通安全风险、以更大决心、更实举措、更强力度,最大限度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21时57分许,一辆无牌三轮摩托车行驶至东篱宾馆路口时突然停车,形迹十分可疑,执勤民警立即上前询问情况。在与驾驶人罗某对话时,民警闻到其身上散发着酒味,随即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51mg/100mL,已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处罚标准。

 当民警要求罗某出示驾驶证时,罗某支支吾吾拿不出证件。经询问得知,罗某之前是因再次饮酒驾驶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了,现属于无证驾驶。经查,罗某曾在2021年10月20日和2022年5月7日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黔南高速交警两次查处,这次已是他第三次因酒驾被查。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罗某无证、再次饮酒后驾驶无牌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将被面临25日以下行政拘留并处罚金的处罚。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男子酒驾被查

竟甩锅住院儿子



12月3日晚,瓮安公安交警在辖区银盏学校路段开展全省公安机关平安贵州冬季行动第一次集中清查宣防统一行动,21时20分许,一辆蓝色小型轿车驶入查缉卡点,民警对驾驶员张某进行酒精呼气式检测,其结果为92/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面对检测结果,张某不停地抱怨:“是我儿子把我逼老火了,我儿子在中医院住院,叫我快点去医院,我说我喝酒了来不到,他说我是你家娃儿,你不来不是……”。更让民警哭笑不得的是,该男子竟当场打电话责骂自己12岁住院的儿子。

据张某称,当天他在朋友家吃饭,喝了几杯白酒和啤酒,其间正在住院的儿子叫张某去医院陪他,张某抱着侥幸心理从银盏家中驾车上路,结果刚行驶两公里便被执勤交警查获。随后,民警将张某带至医院抽取血样做进一步检测。

目前,瓮安警方已依法对张某危险驾驶罪刑事立案,一旦其血样司法鉴定结果达到80mg/100ml,张某除被吊销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外,还将面临刑事处罚。


不知悔改

男子二次酒驾被行拘



为进一步加强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扎实推动“减量控大”事故预防工作,确保大队辖区冬季交通安全形势平稳、有序。12月3日晚,平塘公安交管部门行政拘留了一名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人。

12月2日晚,平塘公安交警在县老汽车站路段开展“冬季突出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22时11分,执勤民警对一辆号牌为贵J786**小型汽车进行检查时,该车车窗紧闭。民警轻敲几下玻璃,驾驶员才打开车窗,车窗打开瞬间一股浓烈的酒味扑鼻而来。民警用快测棒对驾驶员进行吹气筛查,显示驾驶员刘某某有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嫌疑,于是将其带至安全地带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79mg/100ml,已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刘某某当场表示对检测结果无异议。

经民警核查,刘某某曾于2022年7月因饮酒后驾驶被公安交管部门处罚过,此次属于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据刘某某交代,当晚他在家吃饭喝了2两白酒,饮后驾车去县医院开药,返家途中便被执勤交警查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刘某某因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10日以下行政拘留、罚款15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2023年12月3日,刘某某被送至平塘县行政拘留所执行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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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交警提醒

生命无价 酒后禁驾

饮酒一分醉,驾车千万险

酒后开车

只会让你离危险更近一步

切勿心存侥幸酒后驾车上路



END



审核/曾黔宁

校对/胡卓晖

编辑/杨媛元

来源/长顺、荔波、瓮安、平塘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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